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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1158(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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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三百六十三 这里是大越国!不是明国!
二款第二条,不侵犯他人正当权利之前提下,大明国民皆有言论自由之权利,任何官府、组织、团体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大明国民之言论自由。”
“这里是大越国!不是明国!”
苏宪诚不能接受这种言论,奋而站到了廖兴业面前,怒道:“使者不要以为大越国乃礼仪之邦,便不会对来使问罪!来使需知谨言慎行才是生存长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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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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