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五百九十四 给彼此以枷锁
不存在高于法律的人。
第二条,也就是苏咏霖一直都在努力的一条,他过去发动三次大清洗,也有维护律法尊严的一面在其中。
但是当时的明律有着自相矛盾的一面,他的行动无法起到实质性的改变作用,也不可能真正对他自己产生效果,属于有限改良,而非改革。
但是眼下,却不同了。
朝廷官员的权力来源不再是皇帝,而是宪法规定的民众代表大会,民众代表大会的权力又是来自于全体民众。
包括苏咏霖在内的人在法律逻辑上,都是向宪法规定的代表全体民众意志的民众代表大会负责,而不是对皇帝负责。
他们的权力也不再超脱一切,没有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属性,相反,必须要在规定好的框架内行使。
大明民主共和国的权力运行底层逻辑从此刻开始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苏咏霖给包括自己在内的每个人的身上都戴上了枷锁,所有人的身上都有了枷锁,使得掌握权力的人再也没有超脱于法律的地位。
苏咏霖自己认为,这是自子产铸刑书以来,中华法制历史的第二次跃进。
在他的努力下,他完成了第一个和第二个挑战,找到了解决的方法。
而第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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