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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自治”运动

    在民国初年,有一个历史事件是必须提及的,就是“自治”运动。
    “自治”运动是南北战争和直皖战争后的一个新兴主张,首倡自治的是湖南省。
    身处南北战争中兵家必争之地的湖南,受战火洗劫最为惨烈,因此而逐渐地产生一种“保境息民”的强烈愿望,试图置身于国内政争之外。
    “自治”的性质和先前各省时常提出的“独立”或“自主”完全不同。
    湖南首倡的自治,主要是提倡制定省宪法,不受外力干涉,反对中央集权,反对客军侵入湖南。
    这个运动从诞生开始便对北洋时代产生重大影响,在以后的很多年中,中央集权和联省自治一直在争论不休之中。两种说法都有根据,也各有利弊,谁都很难说服谁。
    自治运动的创始人之一的赵恒惕,后来在回忆当时倡议自治的经过时言道:“湖南主张联省自治,谭公组庵实首倡斯议,日后余等之积极推行,实以完成谭公未竟之意旨而已。缘护法战争,湘省首当其冲,受祸最烈。张敬尧之荼毒三湘,尤令省民身受其痛。故九年夏湘省光复,谭公即于七月十七日以湘军总司令名义发布筱电,宣告湖南省自治宗旨,冀超出南北政争之外,予省民休养生息之机会。当时上海北京各界名流多表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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