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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吴佩孚倒梁

款项,以本路资产及赢利作抵,并酌给利息,中国政.府于中国铁路内所用日本有经验技师中,选充本路工程师。
    “照此办法,日本坚持须用日本为副车务长,副会计长’。查该路作价约三千万日金,采用何办法归还,政.府并无成见,如能设法筹足交存,照第一款办法办理,则一切葛藤均可斩断,固为上策。然金融紧迫,款钜难筹,即三代表电称:‘国民代表,山东代表亦主张分年付款,用人一节,不妨让步’云云,果能现款收回,虽似直捷,而国民代表不敢应承,则筹款之难可知等语。是舍立付现款而外,无论库券债票,惟有仍抱定赎回自办宗旨,以冀取益防损。目下华府闭会在即,势难久延,除电知三代表坚持原案以保主权外,尚盼切实筹维,兼权利害,明示周行,借为后盾,大局干甚。并希立复。”
    一月七日梁士诒再发表通电,辩白并没有和日本驻华公使小蟠谈判外交事务。
    电曰:“微日通电计达台鉴,诚以胶济路案关系重大,事机迫切,有稍纵即逝之虞,用将经过实况宣告国人,冀明内容,并求良果,事属未定之局,心无成见之存,区区微忱,谅蒙鉴亮。乃吴巡阅使睽隔传闻,致滋误会,竟有歌日之通电。士诒视事以来,对于此问题,商询同僚,迭次会议,多持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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