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5章 黎元洪的新内阁
以他的威望作号召就可达到废督的目的。
还有参谋总长问题,本来决定齐燮元,这是为了把他调到北京来,以裁撤江苏督军做为倡导。但吴佩孚竭力推荐李烈钧,吴说话了,黎不好不答应,参谋总长便给了李烈钧。
董康(1867~1947) 字绶经,号诵芬室主人,武进人,世居区境内青果巷。董康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中举人,次年成进士,授刑部主事、郎中,大理寺推丞,主陕西刑狱。光绪二十八年母病返里,服丧期满后,曾与人编修《宪法大纲》,由清廷颁布试行。辛亥革命后,赴日留学,民国三年(1914年)回国,历任北洋政.府大理院院长、法制编纂馆馆长、司法总长、财政总长等职。
此人铁面无情,在审查大参案时,曾被吴佩孚誉为“包公再世”。
高恩洪(1875年—1943年),字定安,亦作定庵。蓬莱县(今烟台蓬莱市)上口高家村人。
高恩洪出身农民,先后就读于上海电气测量学校、英国剑桥大学,曾任清廷驻英使馆翻译。回国后,历任参赞、西藏通商交涉事宜督办、东三省军政事宜督办、交通部秘书等职。民国后,高恩洪先后任汉口及成都电报局局长、湖北军政监督、川藏电政监督、驻上海全国电料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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