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罗文干案
书长白坚武另有电云:“巡帅(吴)主张先制宪法,议员来此者亦曾以此为告,其翊赞元首,实出至诚,夙昔已然,宁待今兹。”
这两个电报都是由总统府传出来的,肯定不是伪造。这样的电报怎么会从总统府流出,有人认为,这是黎元洪拿吴的意见来抵制大选。
反吴派把倒阁运动和筹划大选同时进行。
十七日晚间,吴景濂在他麻线胡同私邸召集秘密会议,讨论倒阁问题。
民国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晚,吴景濂和众议院副议长张伯烈带了华意银行买办李某,一同到东厂胡同。口称有机密大事要见总统,并且请黎屏退左右,以便密陈。
黎元洪被弄得莫名其妙,但看他们颜色沉重,也不敢怠慢,就照他们要求办。只见吴从公事包中拿出一个由众议院盖过印,以议长名义写给总统的一封公函。
黎扯开公函一看,内容是举发财政总长罗文干和华意银行代理人罗森达、格索利于十一月十四日擅自签订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换发新债票,使国家财产受到五千万元的损失。
查奥国借款已由巴黎和会议决,作为赔偿中国的一种债票,当然不应再签新约,也不应再换发新债票。况且这等大事,是需要国务会议通过,呈请总统批准后提交国会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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