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罗文干案
内心也觉这件事做得太莽撞,所以很委婉地说:“我应当认错。”
高恩洪用手指着黎的鼻子说:“认错就能了事吗?必需想个补救和善后办法。”
黎尴尬地说:“怎样补救,请大家想个法子。”
孙丹森主张首先恢复罗文干的自由及其个人名誉。
高凌霨认为这是法庭的责任,不必在这里讨论。张绍曾附和高凌霨的主张。高、张现在是保定派,与吴景濂立场一致,志在倒阁。
内阁中分成了两派,保定派的阁员认为奥债一案未提交国务院会议讨论,内阁应负违法责任。王宠惠则反驳说,这是手续的错误,即使内阁有责任,须受处分,也不过是行政处分,而不能加以刑事处分。
高恩洪则集中一点攻击,认为总统叫步军统领捕人,尤其是逮捕现任阁员,实在是违法,置司法机关于何地?
黎否认曾命警察总监将罗文干捕送法院,于是王宠惠、孙丹林、高恩洪一致谴责薛之衍曲解总统命令,应当予以撤职处分。而黎又感到自己不该把责任推给警察总监,因此又强硬地说:“这事和薛总监无干,是钧任自己要求到法院去的,整个事件都应该由我负责,你们一定要办人,就请先办我好了。”
黎最后这句话声调特别高,表示他已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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