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黎元洪走天津
洪尚在北京,所发命令,手续并无缺误,国会依何法律可以追加否认?即元洪出京以后,仍为在职之大总统,所发命令,只须有国务员依法副署,自应一概有效。若夫个人文电,其无关政令者,更非国会所得干预,至六月十六日两院不根据法律私开会合会,其人数及表决,率意为之,尤为不合。
“元洪迟暮之年,饱经凶衅,新站之危,已拼一死以谢国人,左轮朱殷,创痕尚在,夫以空拳枵腹,孤寄白宫,谓为名则受谤多,谓为利则辞禄久,权轻于纤忽,祸重于邱山,三尺之童亦知其无所依恋,徒以依法而来,不能依法而去,使天下后世知大法之不可卒斩,正义之不可摧残,庶怙兵干纪之徒有所畏而不敢出,虽糜躯碎骨亦所甘心。国会若以元洪为有罪,秉良心以判之,依《约法》以裁之,元洪岂敢不服。若舞文弄法,附合暴力以加诸无拳无勇之元首,是国会先自绝于天下后世也。元洪虽孱,决不承认。自今以往,元洪职权,未得国会确当之解免,无论以何途径,选举继任,概为非法,特此声明。”
二十日黎下令补任唐绍仪为国务总理,唐未到任前,仍由李根源代理总理。
黎在天津并不能自由拍发电报,这些电报都派人到上海拍发。
黎打算通过唐绍仪以示好南方,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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