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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3章 学术成果1

进社会进步。
    在社会伦理中,他还提出了“取之有道”的生财之道和“用之有益”的通财之义等等。
    对于“爱国为本”的国家伦理。蔡元培认为“爱国之心,实为一国之命脉”,“爱国心为国家之元气。”爱国关系到国家兴衰,是国民应尽的义务。之后,蔡元培又话锋一转,提出爱国不等于“爱君”,他指出国家是公权的国家,不是“全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国家。他在强调国民对国家尽义务的同时,也强调国家对国民尽义务,二者都是权利义务的统一体。此外,蔡元培还强调“依法治国”,他认为“吾人对于国家之本务。以遵守法律为第一义。”“法弊尚胜于无法”。他强调“执法必严”,认为“法律虽不允当仍须遵守。”这一“法治”的思想无疑是超前的,也是对“人治”的批判。
    清末,自由、平等、博爱等西方民主思想传入中国,加上蔡元培留学西方的耳濡目染,使民主思想在《中学修身教科书》得到了很好体现:
    提倡自存、自立、自决。蔡元培把自由思想融合到修己本务之中,他认为修己需要勤勉职分、节制情欲、保持勇敢,甚至可以为国家急难而牺牲自己的性命财产。同时他所描述的勇敢是具有独立之心的勇敢,他认为“勇敢之最著者为独立。”“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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