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杜威的教育思想和伦理学理论
是为教师的。因为以儿童为中心是与儿童的本能和需要协调一致的,所以,在学校生活中,儿童是起点,是中心,而且是目的。杜威强调说我们必须站在儿童的立场上,并且以儿童为自己的出发点。
在强调“儿童中心”思想的同时,杜威并不同意教师采取“放手”的政策。他认为,教师如果采取对儿童予以放任的态度,实际上就是放弃他们的指导责任。在杜威看来,要么从外面强加于儿童,要么让儿童完全放任自流,两者都是根本错误的。
由于教育过程是儿童与教师共同参与的过程,是他们双方真正合作的过程,因此,在教育过程中儿童与教师之间的接触更亲密,从而使得儿童更多地受到教师的指导。
杜威说:“教师作为集体的成员,具有更成熟的、更丰富的经验以及更清楚地看到任何所提示的设计中继续发展的种种可能,不仅是有权而且有责任提出活动的方针。”在他看来,教师不仅应该给儿童提供生长的适当机会和条件,而且应该观察儿童的生长并给以真正的引导。
杜威还特别强调了教师的社会职能。那就是:“教师不是简单地从事于训练一个人,而且从事于适当的社会生活的形成。”因此,每个教师都应该认识到他所从事的职业的尊严。
杜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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