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章 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
省市的党部,呈请政府“严予惩办”;国民党中央常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政府,行政院,层层公文训令,最后由教育部出面警告中国公学和胡适。
教育部的部令中引了六件公文,有的说:查胡适近年以来刊发言论,每多悖谬,如刊载《新月》杂志之《人权与约法》、《知难行亦不易》、《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等等,大都陈腐荒怪,而往往语侵个人,任情指谪,足以引起人民对于政府恶感或轻视之影响。……胡适殊不能使之再长中国公学。而为纠绳学者发言计,又不能不予以相当之惩处。
随即,国民党中常会又制定了一个《各级学校教职员研究党义暂行条例》,通令全国各级学校教职员学习党义,并规定“平均每日至少须有半小时之自修研究”。这便是因胡适“人权”案而引起的,国民党最先创造的“天天读”。
胡适也不示弱,随即将“部令”退回教育部长蒋梦麟,并致函这位部长先生:“这件事完全是我胡适个人的事,我做了三篇文字,用的是我自己的姓名,与中国公学何干?你为什么‘令中国公学’?该令殊属不合,故将原件退还。”
信中还说:“若云 ‘误解党义’,则应指出误在哪一点;若云‘语侵个人’,则应指出我的文字得罪了什么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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