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9章 被迫离开中国公学
都关系重大。当时的很多规定对于未立案大学的毕业生有诸多限制:如不能当律师,不能考县长,不能当省立中学的教师等等。
胡适曾为学校立案作过多次积极的努力,1929年8月1日,胡适写信给当时教育部的部长蒋梦麟和次长马叙伦,报告中国公学申请立案却被上海市教育局延误的情况,希望教育部派人调查此事并促成立案。但是,这是个专权的社会,教育部的部长蒋梦麟和次长马叙伦自然有心无力,此事终因胡适当时对时政的批评等种种原因而一直拖延。
到了1930年初,胡适不愿因为自己的思想言论影响学校的立案,影响学生们将来毕业后的前途,于是向校董会提出辞职,并于1月12日获得批准。
2月8日,胡适发表辞去中国公学校长公告,公告说:“我自民国十七年四月底到校任事以来,已近二十个月了。这廿个月之中,多承诸位同事的努力和同学的体谅,我的职务实在是很轻松的。”胡适接着说,中国公学已达到学生上千人的规模,自己的管理能力有限,因此辞去校长之职,推荐马君武担任校长。辞职后自己准备结束一些学术研究工作,然后到美国耶鲁大学讲学。
公告一出,中国公学的教师、学生都很震惊。
2月14日,中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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