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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1章 与民权保障同盟的不睦

手了。……如有应由总社更正或救正之处,望勿惮烦,自行纠正,以维总社的信用。”
    应该说,胡适这些意见还是相当中肯的。但第二天清晨,胡适看到《燕京新闻》上已经正式发表了这个控诉书。恰好这一天,张学良叫他的秘书打电话给胡适,质问材料的来源。胡适接着又给蔡等写了一封信。
    信中中胡适告诉蔡、林二位一件事: 有人寄了一篇类似这控诉书的文稿给《世界日报》要求发表,寄件人冒称住在胡适家中,并且说稿子是胡交给他的。胡适在信中接着说:“此种文件与孙夫人所收的Appeal同一来源,同是捏造的。孙夫人不加考察,遽信为真,遍登各外国报纸,并用“全国执行委员会”的名义发表,这是大错。我认为此等行为大足以破坏本会的信用。应请两公主持彻查此项文件之来源,并彻查“全国执行委员会”是否曾经开会决议此种文件的翻译与刊布。如果一二私人可以擅用本会最高机关的名义,发表不负责任的匿名稿件,那么,我们北平的几个朋友,是决定不能参加这种团体的。”
    蔡元培、林语堂接连接到了胡适的两封信,杨铨也读了,都觉得事情极为严重。这三位都是胡适的老朋友,也都认为“非开会彻查不可”;但又希望“内部设法整顿”,不要闹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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