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集资建房
,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
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
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
原则上来说,凡是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
王林早就在等着集资房政策出炉了,他还谋划着,怎么样给自己多拿几个集资建房的资格。
这时,厂部主任马宝山忽然笑了笑,提出一个建议:“各位领导,咱们厂里,是不是建一批别墅?”
王林倒是心念一动,心想如果真的能建别墅,那就太好了!
谁料,周伯强呵呵一笑:“不行!集资建房,是为了集中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土地本就有限,怎么还能用来开发别墅资源呢?同志们,别总想着享受啊!很多职工还挤在筒子楼和宿舍楼里呢!”
马宝山道:“其实这个也没有硬性规定,有可操作的空间,其它单位肯定会这么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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