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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无题

经过刘海柱与李世民两人商定,终于定下了购买协议。
    甲方:军火商人刘海柱。
    乙方:大唐皇帝李世民。
    双方就购买军火一事,达成友好协议。
    军火累计价十万零八百二十一斤黄金,抹去零头,共计十万斤黄金。
    乙方首先支付首款三万斤黄金,剩余的款项将分成十年,每年支付一万斤黄金结算。
    在乙方支付了首款之后,甲方立即交付军火,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短两。
    甲方需在每年的七月初一向乙方支付款项,不得拖延时间,否则视作违约处理。
    其余的一些违约惩罚等细节,可点此查看详情。
    双方检查协议无误之后,签订了自己的名字,并留下了指印。
    就在签给完成之后,刘海柱挥手间,从大唐世界取来了价值三万斤黄金的物资。
    再将合同中约定的军火,送到了大唐世界的长安皇宫之中。
    “欢迎下次光临!”
    目送着李世民离开,刘海柱的脸上乐开了花。
    分期付款,首款基本上就是利息,等于白赚。
    再加上武器本身的五倍利润,这一笔交易,刘海柱赚取了十一万斤黄金。
    当然,这是理论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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