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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鞫谳

军巡院。
    此时在地方司法上,实行鞫谳juyàn分司制度。
    简单来说,鞫就是审理,谳就是判决。
    鞫司负责审查案件,在开封城内,鞫司便是侍卫亲军司下辖的军巡院,而在地方军州,鞫司则是州军下辖的马步院,职权与公安类似。
    判司根据鞫司的审讯结果,结引律令条文,对犯案者进行罪行判定,判司通常由各州府的推官来担当,有些像后世的法庭。
    所以呢,王朴若是想要对董府一探究竟,那就得将案子先移交到军巡院去,等军巡院查出个所以然来了,再将案子移回开封府判决。
    可是,王朴很清楚,这时候若是将案子移交到军巡院去了,那八成就要不回来了。
    为何?因为正值乱世,侍卫亲军司的权力远比开封府要大!
    表面上看,实行的是鞫谳分司制度,但案子只要进了军巡院,那就没开封府什么事了,军巡院会将这案子从审讯到判决都包圆了。
    那为什么,军巡院会如此明目张胆地侵夺开封府的职权呢?
    很简单,因为审案,有钱赚。
    正所谓“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时候要想打赢官司,或是说动官府查案,不花钱是绝对做不到的。
    譬如严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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