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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罪不至死

旨意下达就将他砍了,到时候他哭都没法哭。
    可如今,见李延庆竟然要等朝廷旨意下达才会处置自己,高锡心中顿时就活泛起来。
    受贿在此时属于“六赃”之一,高锡犯下的是“受所监临财物”,也就是向辖地内的下属或者百姓收取贿赂。
    这其中按照处刑的上限,从高到低分别为主动强索、主动索取,以及被动收受,处刑最高能到流放两千里,无论如何都罪不至死。
    高锡并未向郑翰索取一分一毫的财物,都是郑翰主动送上门来的,因此只能归罪到罪行最轻的“被动收受”上。
    按照此时律令,收受财物的地方官最高只能罚“杖一百”,也就是廷杖拍屁股一百下罢了,虽然能下狠手,把人打得半身不遂,但至少高锡的命能保住。
    好家伙,还嚣张起来了...李延庆现在有些后悔了,早知如此,自己根本就不应该理会什么法律精神,前头晚上带亲卫闯进高府时,就该一不做二不休,当场将这厮给砍了。
    事后朝廷若问罪下来,就以高锡在府上藏匿叛民欲图反抗为由,这样绝对可以敷衍过去。
    心中越想越没底,李延庆没有再去理会高锡,干脆回推官衙门处理公务。
    现在滁州少了判官,不少原本归属判官的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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