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朝廷的难处
向私人借钱。而崇祯最后向文武百官借钱,弄出何等笑话。这两者之间为什么不一样?这里面原因很复杂。要真详细说了。能水上好几章。但是最基本的几条,就是西方没有统一,商人拥有不同国家作为避风港。国家不能轻易违约。其次,就是有银行等金融机构,国家能向这些金融机构借钱,而不是具体的某个人借钱。并不能杀一个人而消灭一笔债务。而今的情况,政府在商人哪里小额腾挪尚可,比如朔州之战的赏银问题,就是晋商临时垫付的。但是长期借贷就不好说了。原因很简单,就好像这一次的,周梦臣不知道赈灾需要多少,但是大体在三百万两以上,什么时候能够还清?这真不知道,原因很简单,单单陕西一年的财政结余,要存够三百万两,就已经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可以说,任何商人算一笔账,就知道。这一笔钱借出,根本还不了。让朝廷欠下还不了的债务,会有什么下场?大恩以仇,有时候杀人比还债容易多了。请不要高估官员们的底线。可以说,大明民间不是没有钱,三四百万两虽然多,一家拿出出来,但是整个商人团体,即便是并不是太富裕的陕西商人也未必拿不出来,只是要想办法,将其中一些关节给打通,甚至最好能形成一个国债市场,这对大明将来也是大有好处的。但是到底该怎么做?周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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