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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一章 君主制度

政治事务决策的绝对主导权,但是顺应时事发展,提前筹划立宪准备事宜,为正式立宪积累经验、创造条件,也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年间进行筹备立宪准备工作,年试行立宪,1900年以后正式立宪。根据本土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李明远初步划定了实行立宪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军队、内阁、司n、立n、众议院五权分立,皇帝是军队和国家最高元首,掌握军队调动、指挥以及首相任命权。众议院议员由各州选民代表组成,是以不同州府地区、不同职业,不同财产收入、不同群体数量等综合因素为选拔标准,众议院负责提交宪法议案,然后交由立n审核,立n审核通过后,再交由司n负责执行,而内阁首辅在得到皇帝任命后,有权对内阁成员和各部部长人选提名,内阁首辅提交各部部长人选后,先经过众议院审核,众议院审核通过后,最后交由皇帝决策,如果皇帝本人同意,那个内阁便宣告成立,反之,皇帝不同意,内阁首辅只能更换部长人选,直到各方皆满意为止。新的立宪体制借鉴了德意志第二帝国的部分内容,比如皇帝仍然掌握国家大权,内阁、司法等机构受到其他机构监督牵制,而另一方面,深受两千年集权传统影响,汉国皇帝掌控的权力比德国皇帝大许多,南美汉国境内没有邦国和自由帮牵制,皇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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