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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沈海林申请捐助


    “我替老唐谢谢你,回头一起吃个饭。”沈海林道。
    “好,拜拜。”结束通话后,季阳把李文书的号码发给沈海林。
    其实还有句话季阳没说,他乐于助人没错,但是不可能随便扔出去一百万。之所以让他联系李文书,因为社团那边有成熟的救助条例,从评估病情到捐助,还需要签订一份偿还协议。
    如果季阳亲自去帮忙,他不好意思要人签订偿还协议,让社团去做就方便多了。社团的偿还协议总比贷款要好,因为他是没有利息的,而且期限比较长。
    如果唐正仪这辈子还不起,让他女儿还也一样,甚至可以让他孙子还。总之只要大龙山社团没有倒闭,就可以一直还下去。当然,因为货币有可能贬值,所以时间拖太久的话就不一定还一百万,而是需要再次对市场进行评估,偿还相应的金额。
    有人就想问了,既然是做好事为什么要让人签订偿还协议,应该无偿捐助才对。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如果对方可以无偿,轻轻松松得到一百多万的捐款,他可能当时会很感激,过后却很快就忘了这份恩情。乃至于当事人对好不容易治好的双腿,并不是很在乎。
    越容易得到的东西越不珍惜,季阳的志愿团直接收编了一支有经验的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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