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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闲闲在刑部被敲了一棍之后

   晕菜

    14楼,[下潜]发表于200771921:02:12|删贴|加精

    八卦一出,万众皆呼;

    新闻一报,情况不妙;

    最新情报,尽情暴料;

    相关报道,陆续送到;

    嘶~咻,俺们喝茶有~料

    15楼,[军工大院]发表于200771922:24:28|删贴|加精

    “庆余年”高级vip律师团至国家警察总署、最高法院及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份抗议信:我律师团已有确凿证据证明在在刑部大堂的庭审中,庆国公民小范大人遭受到了刑讯逼供。

    庆国刑法第一百二条第三十款中明文规定:禁止刑讯逼供。

    凡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依法坚决予以排除。

    因此,我律师团强烈谴责这种践踏小范大人人权的违法行经,并保留向庆国最高巡回法院首席终身**官“皇帝陛下”申述的权利。

    在此,我律师团强烈谴责那些想借此事件邀功请赏的xx大人们,你们的阴谋不可能得逞。

    胜利最后终将属于年轻帅气有钱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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