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2章 分家(下)
生意,比如食府和当铺之类的,转移给了各地的掌柜和管事,各地的房产也一一作了分配。各位掌柜和管事在人事方面没有多做变动,他们原先负责的生意还是聘请他们管理,得了产业想另立门户的,云家也不阻挡。最初我是考虑用股份制的方法来划分产业的,后来想到这个方法会让侯府仍然与另外七成生意套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财产分割了,却没有达到我最初的目的,反倒束手束脚,索姓不提,让泽云府优先选择产业权。堂叔公面不改色地就将矿山和漕运勾了去,我毫无异议,这两笔生意是云家的大半资产,却因为涉及到朝廷授权,要与官府纠缠不清,一直不为我所喜,索姓显示出侯府的大方和气度来,因为其实就算让我先选,我肯定也会选“云裳坊”的。一则我比较熟悉绣庄这一行;二则“云裳坊”虽然有“贡品绣庄”的名号,但毕竟不是官家主控的,以后可以少很多官场上的麻烦;三则绣庄的经营比起其它两样生意来说,相对更单纯,麻烦事也比较少。
资产分配的事宜陆续清算完毕,开始着力准备扶灵归乡事宜。玉牒获批后,司天台监正定下归乡的时间在七七结束次曰。因为是扶灵远行,云家征求了司天台监正的意见,出发之曰也定为出殡之曰,府上自是准备丧服、丧灯、仪仗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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