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在十一岁,某次混进学校刨食,意外发现一年级的学生正在上课,于是偷偷站在窗户外面听讲台上那个中年妇女在讲什么,连续听了半年,意外地被启蒙,居然对读书产生了浓厚兴趣。
于是某天放学后,他摸进教室偷走了一本语文课本和新华字典,晚上躲在某个住宅楼的楼道里,借着声控灯的微弱亮光玩起了查字典的游戏,楼道里每隔五分钟就传来一声咳嗽,声控灯就亮起来,维持五分钟后,亮光熄灭,接着再一次被咳嗽唤醒,循环往复,不知所终。
天赋这种东西,没什么好讲的。一年以后,王岳已经可以绝大部分的普通书本。
然而由于读书消耗了太多的业余时间,导致刨食的时间大为减少,肚子也不能填饱了,幸运的是他现在识字,又从书本里学了些不知有用无用的知识,再加上从小挨打练就的没脸没皮的天赋,居然找到了一个机会——当上了郊区某个小饭馆的伙计。
这个工作,如果勉强能被叫做工作的话,管一日三餐(前一天客人剩的菜),管住宿(存放杂物的库房),一个月三百六十块钱的工资。
三百六十块,在这个时代,已经不算什么钱,若是常人,怕是以为这点工资是在侮辱自己。但是王岳很满意,有吃有住,还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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