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勋章制度
海外领地上,赏地五十亩。
李啸又规定,这些赏赐土地,是获得勋章的士兵私产,可以子子孙孙世代享有。
如果获得勋章的军兵,因为种种原因,不愿获得海外土地,或者在将来不愿再继续耕作,亦可交还给农牧司,由农牧司按土地时价,给予同价回收。
而不象颁发给流民的土地一样,只有耕作使用权,没有转卖与租让的权力。
李啸的勋章制度又给下面的军兵带来了新的希望与动力。
尤其是那些在这次考核中只被评为了下士的军兵,心下更是憋了一把火,极想从阵战中获得勋章,来体现自已的本事与价值,让自已也获得荣耀以及享受物资待遇。
毕竟,荣誉,银子,特权,免赋,田地,这些可全都是让人无限向往的好东西啊。
当然,现在的李啸军,勋章制度尚不完善,李啸打算在以后,进一步对勋章制度作出完善化处理,让这项制度成为对于李啸军军兵的又一大激励点。
“各位,现在有了这项勋章制度,功名就摆在各位面前,本官欢迎各位凭能力取之。”
这是李啸留给全体军兵的共同勉励。
接下来,李啸又开始对全军提出一项新的要求。
那就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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