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三章 吴敦的钱财
授,才使得自己把一整套的弓马枪术习练至大成境界。
相反他随身携带的短戟战法,才是他从中原学习到的防身本领,而他的马术,弓术,枪术却都是在辽东所学之技,而这三种技能,弓术乃太史慈真正所长之技,以臻化境。
随着太史慈率领的生力军杀入,战场上原本就被徐晃控制的局面,再次倾斜,陆贵一伙贼众,原本在久战不下之时,士气就已经开始衰竭,这会更是低弱到极点。
一枪刺出,血花四溅。
太史慈的精钢枪长约九尺,重二十八斤,锋利而韧性十足,在他的娴熟的枪法配合之下,自是威力十足,枪出必有死伤,挡着必死。
“该死,这汉军之中,何其多猛将乎?”陆贵眼见本来局势就不妙,结果斜刺里又杀出一员悍将,实力竟然不逊色哪位魁梧大汉。
然而就在他惊叹预感大事不妙之余,典韦率领的一队军士闻讯迅速的杀了战场,单个骑马挑战的话,此刻的徐晃喝太史慈,或许都不属于典韦,但若论到步战的话,徐晃与太史慈都要逊色典韦一筹有余。
这不当典韦杀入战场之时,原本还处于顽抗的贼众阵势,仅仅一个照面,就被典韦给击破。双手持戟的典韦,双铁戟舞动起来,犹如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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