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这个社会,血还未冷!
个凶神恶煞的人追逐,情急之下,才会横穿马路!”
“律师都说了,你们这个事件构成了因果关系!”
“如果不是你们,惨剧根本不可能发生!”
她越说越气愤。
在心理认同的作用下,愈发觉得自己有道理。
而秦牧收回目光,重新看向了她。
冷冷说道:“那现在就说第三点,你所说的因果关系,根本不构成!”
这个案件的判定……
在刑法上,的确涉及了因果关系。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要有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两者需要构成因果关系。
“在法定意义上,因果关系分为民法和刑法!”
“在民法上,因果关系指一定的人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而在这件案子里,我们追逐抢劫犯,没有违反任何民事义务。”
在司法的扩充解释里。
其实详细规定了民法和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作为量刑和定罪的指导。
就比如说民法上,要求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原因……
必须要是消极的、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
而民事义务,包括法条上规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