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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无罪辩护!

全不同于野生动物。
    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院下发的这条司法解释,明显过时。
    至少费氏牡丹鹦鹉,不符合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种条件。
    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
    严格来说,宋云只是在客人强烈要求的时候,才出售了三只费氏牡丹鹦鹉。
    其他的十五只鹦鹉,与作为物证的鹦鹉不具备同一性,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第四点……”
    花了一晚上时间。
    秦牧整理出了五条可行的辩护思路。
    这个案子的困难之处……
    在于他需要挑战现行“证据确凿”的刑法条例,将其改为无罪。
    再加上之前宋云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等于是承认了罪行,承认了自己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辩护,难度又加了一重。
    不过……
    他还是不后悔。
    哪怕拿不到系统的稀有奖励,他也要做这件事!
    ……
    次日。
    养老院。
    秦牧上班之后。
    直接在法律顾问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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