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法定刑之下的判决!
传达到当事人手中。
打开判决书。
他看到了上面显示判决词:经高级法院审理,最高院复核,决定判处宋云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九个月执行,并处罚金15000元。
在判决理由里……
详细写明:“经基层法院审理,高级法院复查,宋云的行为触犯了非法经营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犯罪事实清晰,桉情无疑点,审理程序准确正当。
但鉴于宋云属于初犯;在繁衍费氏牡丹鹦鹉的过程中,并未损害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无明显危害;出售行为并非出自主观自动,系他人要求。
为了彰显刑法惩恶扬善的真正价值,因此做出法定刑之下的判决。”
看着这个判决。
秦牧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桉件的判决,居然出自于高级法院!
并且报备了最高院核准。
按照他了解的诉讼知识,各级法院做出的判决,有两种情况需要向最高院申请核准。
第一种是死刑。
任何死刑判决,都必须要经过最高院的复核程序,才能生效并执行。
第二种则是法定刑之下的判决。
某种犯罪行为,因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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