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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兜底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等待开庭。
    “石律师,你不要紧张,等会儿就按照我说的做,对方律师如果很厉害,我们就退而求其次,转诉对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原告席上。
    马明看了眼有些没信心的石良平,安慰了一句。
    石良平闻言,老脸不由一黑。
    这几天里。
    马明向他提出了许多起诉建议,两人针对此案进行了详细探讨。
    不。
    准确的说,应该是马明指导了他许多。
    就连后路,都帮他想好了。
    如果诈骗罪被对方律师辩没了,就转手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入手。
    这个罪名……
    更是他从未设想过的领域!
    一般来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针对的是金融领域的犯罪行为。
    但法条中并未规定专指金融。
    即这条罪名,可适用于任何扰乱他人经济秩序的行为。
    借钱不还,也属于此列。
    只需要借钱人数达到了三十户以上,便可以立案追究。
    “你对法律这么精通……有没有想过转行?”
    在等待开庭期间。
    石良平看着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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