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有老人的地方,必有秦牧出没
他试图直接将遗弃行为否定。
唯有如此,“己方当事人”才可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王大锤再次咽了咽口水。
从秦牧的答辩词来看,庭审焦点便成了是否构成遗弃罪。
紧接着。
他开始将他们掌握的系列证据,一一罗列。
而秦牧则对这些证据……
进行逐一反驳。
面对秦牧给的压力,他不甘示弱,硬着头皮对战。
举证、质证环节持续了半小时。
双方进入了最关键的自由辩论环节。
而在这个环节里……
秦牧发起了全面反攻,甩出了一系列的辩护观点。
“首先,遗弃罪的客观构成上,遗弃对象特指为三类人。”
“分别是分别是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除了此三类人之外,其余人都不构成遗弃罪。”
“而冯翠花虽然年老,但享受低保,有微薄的收入来源,不应当成为被遗弃的客观对象。”
“第二,遗弃罪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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