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018 对赌协议和《沧海》

   省钱嘛,这个也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一张专辑制作到发售,不算税收,正常销售收入分成一般是唱片公司和音像店占70-80%,作曲和作词不像丑国那边是20%,在国内分开算,每部分也就5-8%,港岛和湾湾可能高点,不过都是看具体谈的。
    演唱者一般不会低于8%。如果是网络时代,数字音乐的话,歌手的分成就更多了,在8%-25%之间。
    因为是京文唱片公司有自己的音乐制作人,而且叶繁的词曲都是自己的,所以不用另外收歌和聘请音乐制作人,如果要另外收歌和聘请制作人的话,利润就要另外分成。
    另外京文还想要歌曲的版权,这个叶繁也是不可能答应的,所以最后叶繁和许忠民就在版权和销售利润分成上面做最后的敲定。
    叶繁想的最好是五五分成,许忠民当然不可能答应,毕竟主要的成本都是京文在承担,所以他想三七分加版权。这个方案叶繁肯定也不满意。
    比例是可以谈,毕竟工作室这边专辑售卖拿不到大头,叶繁也有这个心理准备,但是版权问题可是牵扯到网络时代的各种版税收入和商演。
    所以在经过一番“友好交流”以后,双方各退一步,跟最开始的出版一样,其实就是对赌协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