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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李光彩和“光彩杯” 第12章:“稻花鸡”案(5)

有人说还是执法官老道,叫来了孙二娘,三下五除二就搞清楚了。有人说未必未必,张守庆张师傅非等闲之辈,能把一盘菜打成官司,自有他的道理。

    还有人说原来这“知味斋”的“稻花鸡”还是差了一筹啊,我怎么吃着就差不多呢?

    另有人马上说就你那水准,吃什么都差不多。这人不服,反问差在哪里,那位又吱吱唔唔地说不清楚。

    执法官拍下惊堂木:“肃静!证人退堂。”

    待孙二娘退下,执法官又拍下惊堂木:“法堂调查完毕。原告,发表陈述。”

    张守庆说:“证人孙尚梅对‘稻花鸡’的了解,原告认可。但原告提请法堂注意:孙尚梅不具备辩味的特别能力,她对‘稻花鸡’的了解虽然不凡、但也只是建立在凡人的感知能力之上,凡人不能发现菜里的古怪,因此她的证言不能否定我的判断。”

    执法官问王怀:“被告可有新的辩护?”

    王怀说:“有。被告认为,不论是老资格的食客、还是对‘稻花鸡’最有发言权的证人孙……尚梅,一致认为没有异常,这一点也得到原告承认,在此提请法堂注意各位证人的证言已然相互印证。

    “至于原告所说的、他凭药师的职业发现的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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