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视危厄如同无物
听了老魏的言语,真正的强者都是选择后来居上,只有后一个登场的,方能尽显一个「大高手」的英雄气场。
苍山头号纨绔苍参被魏颉的口才打动,这才同意让姓魏的出这个风头,让魏颉先一步杀入此地,等到杀得差不多了,姓苍的才选择一个超级合适完美的时机,闪亮登场,装出一派「拯救好兄弟于水火之中」的架势,和好兄弟一起对战敌人,一同捞取这份战果。
因为来得太晚了,故而蓝袍剑客对大刀客宁彪的实力不甚了解,不知道那个此刻躺倒在血泊里面的家伙究竟有多么强的硬实力。
但魏颉不一样。
魏颉是和这位号称丧门神的持刀汉子实打实打过一架的,他非常清楚此人有多少斤两,刀法有多少水平,内力有多么丰沛。
不弱,决计不弱!
且远远要强于之前自己在落雁塔内意外遇到的那个叫做霍元窠的汉子。
即使宁彪孑然一身,并无品质极高的银霜铠甲护身,也没用那柄可排进天下十大名刀第三的镇三山,但若是霍元窠和宁彪两人狭路相逢,或者就直接在落雁塔之中碰了面。
那么有幸获胜的,最后苟活下来的,用不着有丝毫质疑,结果已板上钉钉,必然是宁彪宁门神赢,以巨强之自家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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