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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船只交易(二)

半掩门,挣钱养家糊口?
    是以,饱受欠饷荼毒的营兵们行事才会比卫所旗军们更加肆无忌惮,毕竟,他们不像卫所兵们一样有旗田耕作养家,他们是领饷钱打仗卖命的职业军人,一旦赖以生存的薪俸被抢欠,就会比农夫般的旗军们产生更大的社会破坏力,卖军械,舰船都是轻的,逼急了甚至会扯旗造反,攻打城池,夺取可以活命的金银,粮草!
    而面对这种情况,一般的地方官府根本无计可施,无兵可调,他们甚至要担心,饱掠而归的乱兵们会不会彻底星散,带着家小,细软去投夏人,从而加强残夏势力的战斗力!  根据汉,夏两族二百年前的媾和协定,明朝官府,军队控制城市,大镇,拥有不可置疑的司法权,军事权,外交权,征税权,以及徭役权,而夏廷残存下来的官员,军队,地主势力则是受明王朝改封,以土司的名义在偏僻地区结寨自守,享有一定经济,政治,军事上的特权!因此,大明朝廷不愿,也不敢过多的得罪自己的基本武力盘,只要这些兵痞不是太过份,他们大多时候会选择挣只眼闭只眼,当作什么也没看见!
    于是,像朱家湾这种走私集散地就堂而皇之的出现了!营兵低级军官勾结本地有力人士,借着明,夏对立的大趋势,在大明王法难以触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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