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三年
自从南语堂带着年仅六岁的南怀瑾离开来福镇镇,来到林霞山中,已经过去了足足三年了。
聊了一会后,南怀瑾爬上炕,脱去衣服躺下。一想到明天将要离开这个生活了三年的地方,心绪有些复杂。
这三年来,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锻炼身体。而围着小山谷跑步,已经从刚开始跑三圈都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增长到了十圈了。
十圈下来,南怀瑾仅仅有些气喘而已。
至于爷爷南语堂教授的乱山刀法,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早在一年前也已经全部掌握了。
前两年南怀瑾还没有完全学会乱山刀法的时候,南语堂还是会带着他出去打猎。
不过自从南怀瑾学会了乱山刀法,以后打猎都是他自己去了。
摸了摸怀中的一串项链,南怀瑾有些自豪。这串项链是他自己编的,准备送给好朋友小胖。
当初离开时答应要给小胖带礼物,他可一点都没忘。
这串项链完全是用野狼的犬牙串成的,这就是三年来南怀瑾努力的成果。
在房子的角落里,还堆着一大堆野兽的皮毛。有老虎,猎豹,最多的还是野狼皮。
包括今天南怀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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