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 弗洛拉传奇(四)
法也是乱七八糟自成一派,完全不把骑士的传统武技当一回事,对他而言,剑术只不过是斗殴的手段罢了,其中没有任何的骄傲与矜持,只要能打倒对手,用揍用踹甚至用咬的,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不过,就算武技不规矩,但是他好歹也拥有过人的肉体天赋,只要善加利用的话,或许也能在战场上建功立业。但是,利特却对打打杀杀没什么兴趣,也没有什么野性和梦想,硬要说到他有什么兴趣爱好的话,那就更接近于野生动物的生态习性了,总结起来基本上就是——打猎、吃饭、睡觉。
基本上,和其野性的外貌相反,名为利特的少年骨子里是个和老爷爷一样守旧安稳的性格,‘想吃的时候吃’,‘想睡的时候睡’,‘风平浪静的日子才是人生的真谛’,这些便是他的座右铭。总而言之,是将‘懒散’两字诠释到极限的少年。
其次,农家出身的金毛少年——史坦?埃尔隆。就算再怎么客气地从旁观角度,公平公正地评价他,都是毫无疑问的笨蛋。单细胞,脑子很笨,算术什么的对他而言就是天书,稍微复杂点的问题都能让他空荡荡的脑袋短路。再加上,虽然和智商没什么关系,但那头乱糟糟的硬的好像刺猬毛一样,再怎么梳理都四处乱翘的金发,使得他看起来更加的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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