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务期实用
物致知’就是指是主体对客体有目的、有意识的实践改造活动,人必须要有实事求是的探究与科研精神,而不应该唯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
“可、可是,郑公有、有注称,‘格,来也。物,犹事也’。”马钧曾在郑玄来太学论战时顺便‘谈经’的时候,蹭过几次课,对这一节记忆犹新。在认真讨论经义的时候,他倒是能一口气说出话来了:“格物致知,莫不是说‘知于善深则来善物,知于恶深则来恶物’么?”
格物致知是最难解释的一个儒家重要概念,也是儒家专门研究‘物之理’的认识论、方法论。
在皇帝看来,郑玄的解释是错的,不仅如此,就像带队一样,他这个领头的前人走错了路,后世为其影响的学者也跟着走上歪路,将格物致知的解释发展成‘穷究事物道理,致使自心知通天理’,往‘良知’、‘天理’这种道德层面上去了。完全偏离了皇帝所认为的主旨,也影响了中国上千年知识分子对待科学研究的态度。
“《大学》中所言‘物格而后知至’,是先有物,后有知。而郑君却将‘致知’置于‘格物’之前,说成了先有知,后有物,这岂非是因果颠倒、有悖于经义?”皇帝直言不讳的指出郑玄的错误,断然说道:“是故郑君所言,在这里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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