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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十六世纪的韩国人

要发现了「异端」就会直接抓起来处刑杀死。
    穆修的信仰在这个地域的这段时间以来,陆陆续续的出现,却没有能够星火燎原就是这么一个原因。
    他们一开始污蔑穆修是蛊惑人心的邪魔冒充神祇,后来发现用处不大。
    于是又尝试修改教义说穆修是上帝的使者,是在这个时代显圣的神的使徒,试图将穆修变成他们的神的下属……
    这个宗教的侵略性和排他性极强,同样也体现在教义的霸道与极端狭隘之中。
    《马可福音》中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约翰福音》中也说: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尤其是《启示录》中的这段: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明白了吧?这就是「信我者得永生,不信我者入地狱」的来源。
    「不信基督教」在基督教的教义来看是和「杀人」、「拜偶像」等并排放在一起的「罪」!是要死第二次的!
    你不信它就是有罪,你不在它的体系之中就是异端,反正就是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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