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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4章 领头之羊

”的内批,以图拖延时日。贾似道却以为时不待我,“愤然以去就争之”,皇帝只得再次下诏肯定《公田法》的“良法美意”,决定先试行于粮食产量最高的平江(江苏苏州)、嘉兴(今属浙江)、安吉(浙江湖州)、常州、镇江、江阴等浙西六个州,然后再推广他路。为作出表率,贾似道带头献出浙西田l万亩作为公田,荣王赵玉瑞、浙西宗室赵孟奎皆相继投献或投卖,“自是朝野卷舌,噤不敢发一语”。
    贾似道推行公田法,带头投献自己的土地,想行一事而兴五利,以挽救社会危机,实现富国强兵,主观愿望完全是为了宋朝政权的根本利益,同时在公田田租的征收上也考虑到了佃农的利益。虽然它在实际上是对官僚、地主的部分土地的剥夺,在执行中也出现了一些弊病,但将它与“残酷的经济掠夺政策”显然挂不上钩。
    孙珲知道,贾似道等人对《公田法》的推行是经过一番认真考虑的。首先,从地区上看,它选择了盛产粮食、当时已有“苏湖熟,天下足”之称的浙西六郡作为试点,而不是一哄而上。其次,实施条制比较严密:如回买逾限之田的起点并不低,即使后来降到百亩,仍限于中、小地主之家,远比叶适提出的30亩起点为高,对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来说,基本上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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