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第一千两百八十六章 结婚禁忌

结婚阶段,首先,就得选择结婚的时间,也就是进入了请期阶段,而在这个阶段,就更加需要主意一些禁忌了。
    请期是“六礼”之一,旧时指男家择定婚期,备礼告知女家,求其同意。婚期的择定因趋吉避凶而有了一些禁忌。
    据《中华全国风俗志》记载,旧时南京一带“男家欲迎娶,先将男女八字送星家诹吉,必使无冲犯,无刑克之良辰,以全红柬上记新人沐浴何时,水倾何方,新人上轿何时,合卺何时,避忌何人,谓之送日子”。
    在婚期方面,对于年、月、日都有忌讳的规定。
    首先是禁忌某些年份。民间对结婚安排在哪一年是有选择的,有些年份必须忌避,以祛凶辟邪。
    汉族许多地区忌无立春日的那一年结婚,认为这一年是“寡年”,而“寡年结婚不养崽”。
    对于有两个立春日的那一年是否应忌避,各地就很不一样,一些地方认为这一年结婚好,取“双春双喜”之意,一些地方认为这一年结婚不好,因为“双春喜冲喜”。
    德宏傣族则有忌避“凶冲喜”的习俗,在直系亲属长辈去世一年中因服孝要忌举办喜事。
    其次是禁忌某些月份。汉族、佤族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忌避五月、七月、九月嫁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