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第一千五百八十三章 自私

利”这类概念。
    如果上述分析站得住脚,那么。即便古代群体内完全没有个人私利,没有利益冲突(这个问题后面还将讨论)。仅从群体间的利益冲突看,自私是古己有之,而并非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任何个人、集团同他人、另一集团的利益总是既具有现实的统一性,又具有现实的矛盾性。
    之所以具有统一性,是由于任何个人或集团,在与他人、另外的集团合作时,具有比他们各自单独行动时获取更大利益的现实可能。进一步讲,获取更大利益的现实可能是建立在分工的优越性与整体力量大于部分力量的简单之和的客观基础之上的。
    明了这一点,是理解自私何以能够导致人们合作,且可以达到既利己又利人(互惠)的客观效果的关键所在。
    之所以具有矛盾性,在于人的**冲动、在于人的贪婪、在于相对人的**(生理的、社会的)财富、利益的稀少是常数,而且,这种生理的、社会的**不总是能被有效的抑制。所以,矛盾冲突不可避免。
    圣雄甘地说:“按每个人的需要来说,东西是够用的,但按每个人的贪欲来说,就不够了。”他所说的“贪欲”就是指的以生理需要为基础的社会**的冲动。
    例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