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六十一章 宴会开始

    上一世曾有人说,十曰练刀,百曰练剑,千曰练枪,邹平很赞同这句说法,因为枪,杆部韧姓十足,扎枪要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达枪尖,做到枪扎一线,出枪似潜龙出水,入(缩、收)枪如猛虎入洞,这要比剑难练很多,除了个别种类的剑之外,剑身一般都是刚硬的,所以剑身和自己的肢体很容易达到平行。

    但是枪却不同,枪需要掌握枪所弯曲的弧度与技巧,那是时间的磨练才能够发现的。技巧也是繁杂多样崩、点、穿、劈、圈、挑、拨,等等,所以邹平第一次看到这柄长枪时就深深喜爱上了手中的这杆枪。

    自古以来,无论是上一世三国时期名将,无双猛将赵子龙,西凉战神马超,这些邹平喜爱的武将手持枪之外,还有许多古代战场上的名将也有许多是用枪的,所以邹平酷爱枪。

    侠者用剑,战场用枪。

    这是邹平所得到的的结论,而邹平是在一次次杀戮战斗中成长起来,所以枪再适合不过。

    当然回归正题《天魔幻体》中并不是有着这一种优势,还有着一种优势将天雷幻体中最大的好处体现出来,《天魔幻体》如同其名,幻,就是将自己背后双翼幻化成武器,那么魔呢?魔是邹平在第二层中所获得的最大好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