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七节 偷看
眼。何况,玄火军的官兵没几个人谈得上什么英俊。当兵的,都喜欢在身上留几道伤疤。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上过战场,杀过人。即便以后打起架来,只要脱掉衣裳,露出遍布身体的伤痕旧疤,也好震慑别人,当做一种无上的炫耀资本。
等等,仔细观看男人洗澡……杨天鸿脸上不禁露出古怪的神情,他下意识的想到:这里所指的俊男,难道就是自己?
是啊!想来想去,也只有自己最为符合条件。难道,黄世仁那个家伙也能算上?
想到这里,杨天鸿不禁一阵恶寒。他本能的绕开魔王惧森罗的头骨,走近铁栅,伸手拿出那颗宝珠,转身快步跑出了囚室。
这家伙已经死了,仍然还是超级变态。尼玛,谁能想到洗澡的时候自己看自己?不得不承认,魔王惧森罗口味真的很重,不同凡响。
握在手里的宝珠沉甸甸的,有种冰凉的坠感。
杨天鸿看来看去,仍然没能看出这颗珠子究竟有什么作用。除了晶莹剔透,似乎也就再也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
翻遍玲珑密录,还是没有找到任何与这颗珠子对应的解释。
魔王留下的遗言说过,这是它的右眼晶核。也就是说,这颗珠子,其实就是魔王惧森罗的眼睛。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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