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大汉新治
第三步,强化御史、奉常和廷尉三职的权利,由三位任职大臣在庸州开府设立部署,再于各州设立分署!御史除管理大汉百书编撰造史入册外,亦负责监督朝中文武大臣,以及各州官吏,于各州中置办学堂、考察民情民意、收集万民举谏与诉状等事务。奉常为立法机构,亦于各州设立衙门,负责各种官司,各种犯法人员的审讯惩办,州郡县府从此不再有办案的权利!廷尉则负责全国的治安,在各地设立缉拿处,广招捕快负责办案查兄,为大汉律法的执法部署!如此一来,大汉各地的政体便变成了军权、行政治理权、官吏民情监察权、立法断案权和执法权的五权分离,五大部署皆受左右丞相监管,且由皇帝亲自过问约束,从而实现了大汉皇权集中左右丞相共同辅佐的目的。
第四步,进一步的将税改贯彻落实到底,严禁各州郡县在国税的基础上私加赋税,各郡县州官员的俸禄皆来自国税的部分扣除留各府自行运用,以刺激个州郡县官吏治理管辖土地的动力,谁治理的好得到的赋税多,那他的府邸留用的费用也就随之增多,多劳多得,一次来刺激各地官吏积极治理土地的动力!
第五步,大增内史一职的权利,于各州郡县设立赋税府,专门负责赋税严管,杜绝一切逃税现象。同时再分设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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