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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生疑(下)

太叔家族势力再大,还能给这些虚拟网络用户一人发一份律师函,把他们都告了?
    所以,谁也没将她那时候的厉声警告放在心上,第二天该做什么就做什么,然后纷纷傻眼。
    真的是傻眼了,人家不仅给所有在虚拟网络上发表污蔑言论的用户发送电子律师函,还给每一家过分抹黑太叔氏的媒体一家寄一份书面律师函,里面的精神言论损失费十分高昂。
    对于所谓精神损失费,太叔氏这边的律师部也有自己的理由。
    首先仲孙沅并没有成年,在联邦法律上还属于“未成年”,属于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
    联邦法律规定十分清楚,对新闻中的未成年,应该给予言论保护措施,保护其个人隐私。
    可这些媒体是怎么做的?他们有做到媒体行业守则上的条例了?
    根本没有做到!
    这些媒体在没有证实罪名之前给仲孙沅按了罪名,并且言论上过分攻讦,引到公众做出错误判断,给她精神造成极大压力和困扰,这种行为往深了说,足以判刑!
    作为媒体行业的佼佼者,他们应该以身作则,做公正公平的媒体人,而不是以伤害攻讦未成年,用不实噱头博取舆论眼球,这种行为根本没有达到媒体服务业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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