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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反制

渐渐多了,皇帝在福建、浙江和广东设了三个市舶提举司,分别是来远、安远、怀远。
    市舶司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舶商的申请,发给出海贸易的证明(公验﹑公凭),对准许出海的船舶进行检查,察看有无挟带金银、铜钱、军器、马匹、人口等违禁之物,船舶回港途中,派人前去封存货物押送回港;抵岸后差官将全部货物监搬入库并对全体船员进行搜检,以防私自夹带舶货。对进出口的货物实行抽分制度,细色(珍贵品)十取一,粗色(一般商品)十五取一。另征收舶税﹐三十取一。之后才发还舶商自行出售。对于来中国贸易的外国商船﹐市舶司也采取类似的管理办法。
    这种海关制度是相当合理的,同时收益甚多。只不过夹带这种东西,相当普遍,如今更是有外国商船夹带苏麻离青料进来,这种料子明显不是专供皇家的,而是要卖给其他人的——这一点自然让皇帝很生气。
    “苏麻离青已经禁榷,”皇帝严肃道:“民间烧窑不能烧这个,朕三令五申过,这一船大食商人虽然没有说要卖给哪一家,但是朕已经知道,有人阳奉阴违,敢私底下烧造青花瓷,朕这么几年来,对你们真是太宽容了!”
    他说着,目光就朝着诸王站着的地方望去。
    这几个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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