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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李贞案(2)

武城平和刘威。
    “还有人犯一人,”汤宗道:“那敲了登闻鼓的李贞之妻王氏何在?”
    不一会儿,一名看上去三十多岁,布裙素钗,容色凄惨的妇人也被带了进来,跪在地上朝堂上磕头。她很快就看见了自己的丈夫,顿时忍不住悲泣起来。
    “不要哭了,”汤宗想了一下,还是没有拍手上的惊堂木,道:“你是何人,自己陈说。”
    “民妇王氏,是兵部主事李贞之妻,”王氏道:“也是三日前敲了登闻鼓的人。”
    “王氏,”汤宗就道:“你为什么敲登闻鼓?”
    “大人,那鼓难道敲不得吗?”王氏反问道:“这鼓,不是高皇帝设了,使天下军民,有诉冤的途径吗?”
    “所以你是来伸冤的。”汤宗道:“你有何冤屈,且细细说来。”
    “十四日前,有刑部前来拿人,将我家老爷投入大狱之中,”王氏道:“罪名是收受贿金。民妇与我家老爷结缡十五载,知他为人清廉自守,从未见他往家中带任何不属于俸禄之内的东西,这收受贿金之罪,不知从何而来?况且刑部既然拿人,必要查验实据,民妇左等右等不见人来,反而听闻外子在大牢之内屡遭酷刑,奄奄一息,别无他法,只能敲了登闻鼓,上诉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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