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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李贞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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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之后的大理寺大堂,李贞受贿案开始了第二次会审。
    这一次的会审,主要是探讨定罪问题,李贞在受欺瞒的情况下收受了皂隶叶转的端砚一方,价值百贯,该如何量刑;而皂隶叶转,输送贿赂,又该当何罪——而让汤宗略微感到高兴的一点就是陈瑛的两个得力的手下袁纲、覃珩两个,到底也不是出于公心,上一次的会审,已经审出了这二人因为皂隶四人踏伤了老娘,索人不成,才挟私报复,伺察到了李贞的罪过,上本弹劾了他。
    他先轻咳了一声,道:“带人犯——”
    汤宗望了望堂下在坐的高官,一个个的,脸上完全看不出任何东西来。尤其是几个部堂高官,甚至还都在闭目养神,他们自然不像汤宗一样深受煎熬,因为现在汤宗已经没有办法从这个案子上给陈瑛定下什么罪名来,因为即使即使袁纲、覃珩的确挟私,但是都和陈瑛无关。陈瑛作为都察院的院长,很多都察院的弹章上,他都是要署名的。如今最多说他一声御下不严、管教无方,根本不能触动他分毫。
    而现在汤宗主要是不太清楚太子的意思了,他之前去给太子汇报案子进程,然而太子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指示,只是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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