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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三章 “保路运动”

手中,国有化并未启动,清廷实际上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拿出去出售;其次,《铁路干路国有定策》只谈原则,却把国有化细则交给盛宣怀操纵,后者出于政治倾轧和买办私欲,对两湖、广东和四川提出了不同的国有化方案。湖北、湖南由于张之洞管理得宜,资金损失不大,盛宣怀提出用“国家保利股票”1:1按原股面值置换;而四川因资金亏损中有300万系“橡胶股灾”亏空,盛宣怀认为不应“慷国家之慨”,决定不予承担。

    看起来盛宣怀义正词严,但实际上却大有文章:施典章是官方“空降”的朝廷命官,川汉铁路的股权一直把持在官方手中,却让民间全部承担亏损;盛宣怀就任半年功夫便强推国有化,且以近乎“强买强卖”的手段逼迫绅民无利、亏损让股,给人以国家与民争利、经办人假公济私的强烈印象;此时清廷正是皇族、满族少壮派得势,向汉族督抚发动清算的时期,盛宣怀依附载沣,露骨地对张之洞、袁世凯等汉族官僚的成算开刀,在铁路发展战略上处处反其道而行之,更给人以政治投机的感觉;具体操办中,盛宣怀徇私舞弊,将襄阳几百里铁路列入“支路”允许商办,却把邻近的夔府铁路列为“干路”收归国有,难以服众。不仅如此,只谈“国有化”,却不谈是否继续“田亩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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