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车祸现场
一些个, 靠南的一条痕迹要轻一些个。两条轻重不等的野草倒伏带由东南向西北微微倾斜,从这一情况判断,汪春的车应该是从南向北行驶过来的。有一点是荆志国不能理解的,如果是汪春因驾驶不当,误贴路边,他在情急之下必然猛踩刹车掣,车速在较快的情况下制动,车在惯性的作用下还会向前冲,那留下的车辙痕迹应该是左后轮差不多重合地从左前轮的辙印上压过去,右后轮同样也是会从右前轮的辙印上压过去,两道野草倒伏带的宽度应该只有车轮的宽度大小,而不会象现在这样形成两条宽宽的野草倒伏带。再有,如果汪春的车是由于没有刹住而冲下山崖,是斜着出去的,四只轮子在地面上留下刮擦痕迹那是必然的,这留下的两条子刮擦痕迹间距应该就是汽车两轮的轴距,或者稍小于轴距,而不会是现在这样。一般说来,机动车前后轮的间距比较大,两只前轮之间或者两只后轮之间的轴距应该小于前后轮的间距。现场留下的两条野草倒伏带在告诉荆志国,汪春的车不是斜着向前移动,而是车身横着趟向山崖。这种情况足以说明,汪春不是自个儿故意把车开下山崖的,这就排除了汪春自杀的可能。从现场看,呈现在面前的不是已经抱死的车轮顺着向前的方向从野草上刮过,而是车轮重合着横着刮过,左侧的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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